于全国第二届“闪亮的日子__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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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为贯彻落实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根据教育部《开展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教毕指【2019】8号)精神和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我校征集学生就业创业事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具体要求:
1.组织形式。各系要认真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申报、严格把关、突出典型、实事求是的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
2.报送数量。每系至少选报一项,多者不限。
3.报送形式。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文稿格式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适用于纸质文件清晰印刷)。邮件主题请标注“院系+闪亮的日子一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同时请在邮件中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时间要求。请各系填写第二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格(见附件),加盖公章,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统一报送给招生就业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牛踏宇老师,地址:创新楼116室,电子版投递邮箱 463985438@qq.com,联系电话:3691959。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学生处
校团委
2019年3月28日